南通吊篮租赁-使用吊篮时做好这八点就行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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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幕墙单位确定电动吊篮产权单位前,须将拟定的产权单位向监理、甲方申请对设备存量、资质、维保、服务等进行考察,由监理单位出具考察报告,甲方对产权单位的选择进行最终确认。
2、电动吊篮进场安装前,幕墙单位需向总包安全部上报产权单位资质进行审核,须提交产权单位企业的营业执照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企业资质、安拆人员操作证、产品说明书、租赁合同、电动吊篮出厂合格证、安全锁合格证、提升机合格证、电动吊篮定期检验报告、钢丝绳检测报告、安全锁检测报告、自锁器检测报告、安全绳检测报告。
3、总包单位、幕墙单位、吊篮产权单位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。
4、本工程使用电动吊篮须在出厂3年以内,吊篮进场安装前,项目安全部须对吊篮各部件的外观进行现场验收,符合要求方准安装。对超过以上出厂年限的进场电动吊篮,项目安全部有权责令产权单位限期退场超期设备。
5、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,必须设置警戒区,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旁站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从事吊篮安装、拆卸的人员(搬运人员除外)应持有有效的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》,方可上岗作业。吊篮安拆作业前,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。
6、电动吊篮必须编制专项拆除方案,并报总包、监理单位审核通过。安装完毕,经总包安全部、监理验收,验收合格后使用,未经验收合格的吊篮严禁擅自使用。
7、对电动吊篮实行编号管理(篮筐、前支架、电箱分路漏保三号统一),篮筐编号牌上印有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限载标定、验收人、验收日期。
8、产权单位现场维护人员每天对每台吊篮进行检查,做好检查记录,同时每天上午9:00前对每部吊篮检查情况上报微信群,总包机械管理员及专业分包安全员每日对现场吊篮进行复查,对检查结果不符合将对每天巡检人员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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