吊篮作业人数是否有不超过2人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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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的管理标准各不相同;具体的其实一直都有相关文件可参照;
根据《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》5.5.8规定 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。
但就我个人的解读意见并不认同,不应超过2个,意思是1个操作人员也是符合规范的。但众所周知,电动吊篮设备在紧急情况下(如遇火灾断电须紧急撤离),可由2个同时使用手动释放装置平稳的将吊篮作业平台缓降至地面;如作业平台只有一名操作员,其操作的可行性将大打折扣,不利于安全。
扩展资料:
1、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,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证明方可上岗操作。吊篮必须指定人员操作,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。
2、作业人员作业时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,安全带上的自动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(构)筑物上的悬挂生命绳上。
3、作业人员酒后、过度疲劳功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。
4、双机提升的吊篮必须有二名人员进行操作作业,严禁单人升空作业。
5、作业人员不得穿着硬底鞋、塑料底鞋、拖鞋或其它滑的鞋子进行作业,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、簦、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。
6、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,不得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,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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